2021年度柏苑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柏苑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柏苑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柏苑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柏苑办事处概况
一、柏苑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柏苑办事处机构设置
西平县柏苑办事处下设精神文明实践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下辖13个村委。
第二部分
柏苑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4206.67万元,支出总计4206.6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3.67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一般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20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06.67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4206.67元,其中:基本支出491.68万元,占11.68%;项目支出3714.98万元,占88.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06.6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3.67万元,上升7.7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0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8.78万元,占96.72%;社会保障和就业63.54万元,占1.51%;医疗卫生支出35.85万元,占0.85%;住房保障支出38.48万元,占0.9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206.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46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2.4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我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