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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2021年度西平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浏览次数:

2021年度西平县商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商务局概况

     一、西平县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实施工作;承担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与国内外客商、商会和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建立外商联谊机制,完善重要客商资源库;做好重要客商接待服务工作;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督促、检查、统计、登记、备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各种促进政策的兑现工作。

  (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县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进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十一)拟订并执行我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负责全县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三)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有关手续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西平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3)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4)商务局负责商务领域行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务领域执法工作。

  2、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县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二、西平县商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商务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内贸流通管理股、对外贸易股、开放招商促进股、现代服务业发展股。下设西平县招商发展服务中心,西平县商业贸易管理中心等2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294.31万元,支出总计294.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21万元,减少13.57%。主要原因是单位政府购岗人员及在职人员减少所致。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9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4.31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294.31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4.31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6.21万元,下降13.5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53万元,占69.50%;社会保障和就业52.45万元,占17.82%;医疗卫生支出19.73万元,占6.70%;住房保障支出17.60万元,占5.9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294.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1.27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51.2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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