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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西平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浏览次数:

2021年度西平县水利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水利局概况

  一、西平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项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市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县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湖库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作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负责西平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与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拟定我县南水北调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南水北调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三)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生态环境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生态环境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二、西平县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西平县水利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西平县水利局本级预算(含西平县水利局本级、西平县水政监察大队

2、西平县水利局事业(含西平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西平县农田水利技术推广中心、西平县水利派出所、西平县防汛微波通讯站、西平县洪河管理所、西平县老王坡滞洪区管理所、西平县谭山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3431.5171万元,支出总计3431.517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4.6568万元,增长83.81%。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列入年初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3431.5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2.4371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69.0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3431.5171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4371万元,占45.53%;项目支出1869.08万元,占54.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62.4371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97.0432万元,下降11.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人员退休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62.4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162.8522万元,占10.42%;医疗卫生支出74.4291万元,占4.77%;农林水事务1231.0416万元,占78.79%;住房保障支出94.1142万元,占6.0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562.4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0.4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7066万元(含河道保洁员工资1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0.3254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206.7万元,含防汛工作经费42.5万元、河长办工作经费42.5万元、两河治理维修养护经费120万元及滞洪区汛前登记工作经费1.7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3.6254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安排采购支出预算1832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其他未列入的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6辆(局机关防汛专用车1辆及下属单位其他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9项,总计资金1869.08万元。分别为:2021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1503万元);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1万元);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4万元);2021年农业水价改革项目(64万元);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33万元);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4万元;2021年移民后扶直补资金(19.08万元);2021年大中型水库后扶资金项目(30万元);2021年跨省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_(405)西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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