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西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综合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区域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客运、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8)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
(12)承担交通战备职责。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街接平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公路、水路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铁路、民航等规划。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得县交通运输局同意。
3.水上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通航
水域内运输船舶(含渡口载客船舶)、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县水利局负责对非通航水域采砂船(含水上附属设施)以及系统内专门用于本行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及园林区内水域游览船舶及水上游览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安全管理。
二、西平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人事股、建设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运输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股。下设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西平县航务管理所、西平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所、西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西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5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4439.88万元,支出总计4439.8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0.96万元,增长118.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43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72.78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67.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44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78万元,占64.7%;项目支出1567.1万元,占3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72.78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43.86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2028.92万元),增长51.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7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2474.09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399.93万元,占13.02%;医疗卫生支出76.57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占3.9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307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5.5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55.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