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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报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31 浏览次数:

总体情况

  2020年,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高效发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各类政务信息共2116条(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计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类政务信息7524条(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复投诉举报咨询求助129条。有效利用驻马店网、网易新闻、中新网、映象网等主流媒体,及时把我局工作动态传到千家万户,2020年累计推送我局信息2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各类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简报的编写与发表。法制股督促相关所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网上公开。企业信用股牵头督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年报、抽查检查、荣誉信息等数据的公示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部门公告、重要文件等信息公示,做好12345热线平台回复咨询工作。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多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培训,严格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切实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15

10,3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8

0

549

行政强制

47

0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12.1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事项公开不健全。

  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监督检查事项方面,我局作为执法单位开展了大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但是录入的数量和实际有很大差距。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商质监局合并后食药领域的执法人员才逐渐开始学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系统不是很熟悉,以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执法监管信息端口录入过监督检查结果就不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人工填报端口再录入了,而且存在重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轻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录入的现象。在行政审批事项中,食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经营许可的公开层级虽然为县级,但实际上县级并没有办理其业务的权限,我局作为县局没有直接掌握该事项的许可信息,公开上存在难度。

  二是公开渠道不全。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因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原有的许可服务指南已经变更,新的服务指南还没有及时在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对于公共服务事项,我局一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分乡镇食药所没有设置公示栏,没有做到乡级公示。

  (二)政务事项公开不够及时。我局制定了《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处罚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做了详细规定,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大部分执法部门能够做到及时公开,但是仍存在部分执法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重视、不及时的现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普通互联网下无法进入操作,食药所并没有专线录入端口,执法人员需要经常甚至每日往返局机关或者工商质监所借用内网电脑录入,导致录入不方便。

  (三)政务事项公开不够规范。食药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到食品流通、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安办等多个股室和乡镇食药所等部门,具体操作人员比较多,在一个小部门内,负责公示的人员也经常变动,而且每个要素的个人理解不同,在公示时出现了格式不统一、文件忘记上传附件等情况。

  针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我局积极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积极请示县政府办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我们做了如下整改: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曹晓民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综合协调、进度把握、资料整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和整改措施安排。

  (二)强化培训,加强学习。及时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深挖细节,对各项公开要素的标准进行统一,并制作了县政务网站公示操作手册供工作人员参考。督促各部门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定期查看,以免出现忘记公开、公开不及时的情况。指导督促乡镇食药所制作公示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三)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专人按照标准目录中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逐项对照,整理信息,与办公室成员对接。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不按要求公开、公开不及时影响全局工作的,由分管副局长对其负责分管的部门人员进行约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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