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以来,面对国际形势紧张、市场信心受挫等多方面困难,企业生存和发展压力剧增,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积极性,聚焦技术改造、扩大投资、科技创新、升规入统,激活存量经济潜能,扩大增量经济规模,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西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平县招商引资促进政策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
三、征求意见情况
已向县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司法局、开发区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建议》共十部分,第一部分支持企业技改扩能,为弥补省级技改政策的空白,对符合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平均税收不低于100万元),因技改扩能或新上项目新设备投资的按投资额给予5%补贴(以发票为准)支持企业新上项目。单个企业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二部分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以上(战略新兴产业3000万以上),享受县招商引资、技改增资相关政策。第三部分支持企业“升规入统”,为持续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对当年首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当年入规且应税销售额与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第四部分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企业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第五部分支持企业上台阶,2024年到2028年,对优惠政策期满的工业企业,以企业前三年度上缴税收平均数为基数,对当年度上缴税收超基数新增税收县财政实得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对年纳税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税大户,再给予额外奖补。第六部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第七部分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第八部分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和第九部分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对上级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受益财政承担的奖补政策进行明确,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单项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单项冠军产品)、质量标杆企业、省级创新平台、机构等进行资金奖补。第十部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高成长工业企业负责人,优先推荐优秀青年企业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工商联执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牵头建立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的考评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