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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奖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浏览次数:

  按照省、市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复查工作反馈情况,我县原实施的部分产业奖补项目存在奖补对象不精准、奖补程序不规范、奖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原产业扶贫奖补办法在先建后补等方面规定存在与财政衔接资金奖补使用不适宜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快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切实规范我县财政衔接资金产业奖补项目的实施,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切实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平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产业发展情况,编制完成了西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奖补办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一)河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

  (二)河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

  (三)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2019〕73号)

  (四)省、市关于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复查工作反馈精神

  文件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

  (一)奖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主要是对我县重点支持的特大特色产业(“西平小麦”及加工产业、“西平红薯”及加工产业、食用菌产业、花生产业、中药材产业、水果产业、蔬菜产业、花木产业、水产产业、肉牛产业、肉羊产业、奶牛产业、特种养殖产业、鱼网渔具产业)作为产业奖补重点。

  (二)奖补支持对象范围:

  县域建档立卡脱贫户;

  县域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县域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的产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补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主要对形成物化资产进行奖补,对到人到户产业项目补助水平不超过投资规模的50%,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水平不超过投资规模的30%。

  (四)奖补工作流程:

  主要包括:个人申报、乡镇核验、验收公示、审核认定、兑现奖补。

  四、意见协调情况

  已经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会商研究,报省、市财政衔接资金落实情况复查小组审核认同。

相关链接: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奖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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