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立足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出台背景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发展规划,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党的施政纲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本规划对包括“十四五”时期在内的未来十年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为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编制实施本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原则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注重与全国两纲、省两规划、市“十四五”规划以及《驻马店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驻马店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有效衔接,既保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与时俱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聚焦短板弱项,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
1.妇女发展规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新时代妇女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制约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和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关注低收入和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
2.儿童发展规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更加突出儿童权利的优先保障,更加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更加强调促进儿童发展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制度机制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0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
在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明确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相关链接:西政文[2022]60号关于印发西平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西平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