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ull-0000-2020-00122 | 失效时间 | 0 |
发文机关 | 西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标 题 | 西政办〔2020〕23号关于印发西平县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农药,包装,回收,实施方案,废弃物,通知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西政办〔2020〕23号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27日
西平县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农业土壤环境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关于印发西平县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环攻坚办〔2020〕23号)精神,回收处理散落在农村环境中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探讨建立长效回收和管理运行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通过在全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以“多元化收集、有奖补回收、集中处理”为基本模式,建立起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多方参与、推动督导的集中收集处理模式。2020年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覆盖全县,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回收范围。全县范围内用于农业、林业生产或者其他用途的农药(卫生用农药除外)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包装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等材质的瓶、罐、桶、袋等。装有报废农药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也适用本方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回收政策的宣传发动。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
1、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有偿回收网络,县财政每亩地按照0.5元进行拨付专项经费,资金由乡镇政府自行分配,但必须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相关事宜上;原则上每乡镇不少于1个回收点,县财政给予2万元补助。各乡镇可视情况,引导培育1-2家市场主体,承担起乡村田间地头沟渠边上的农药废弃物捡拾回收,承担起回收点和农药经营单位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包装、暂存、集中转运工作。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按材质进行分类,有完善的回收台账,每百亩地回收8公斤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田间没有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把各乡镇回收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运送到县集中归集点。乡镇政府对各村或负责各村市场经营主体进行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台账建立不完善扣该村专项资金5%;每百亩地回收量低于8公斤的,按比率拨付专项资金;在检查中发现每百亩地有10个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扣该村或该村市场经营主体专项资金10%。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要不定时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反馈给当地乡镇政府。
2、农药生产企业有完善原材料进出台账,生产记录、销售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回收量占原材料包装量的80%以上,且回收量达到5吨以上,由农业农村局给予奖励1万元。如有违反《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要从重从严处理。
3、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有完善的回收台账,经用药群众、当地村委及当地乡镇政府证明,每百亩地回收量达到8公斤以上,回收总量合计达到5吨以上,由施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每亩地0.5元的补助。回收废弃物由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自行运送到县集中回收点。
4、农药经营户有完善的农药进销台账、废弃物回收台账,每个经营户回收量不低于应回收量的80%以上,否则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完成以上规定,回收量在150公斤以上,且在当地乡镇集镇上回收量前两名者,每户给予奖励1000元。县城经营户完成上述条件,奖励前4名。经营户所回收的废弃物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转运。
5、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有完善的生产记录、回收台账。每百亩地回收量达到8公斤以上,所承包土地达到500亩以上,且田间地头没有农药包装废弃物,由所在地乡、村证明或所在承包地企业证明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每亩地给予0.5元的补助。享有该项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所回收的废弃物,由农业农村局转运到县集中回收点。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明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乡镇、村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要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统一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政府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体责任,确保回收处理各项措施按时限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度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于9月20日前将通过的方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落实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农村保洁员和网格员的作用,每个乡镇确定1-2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监督员,压实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对本辖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回收进度和回收质量。
(四)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助推。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把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和现场核查关口,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严格监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履行回收义务;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 《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要求植保专业防护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履行回收义务。
(五)加强监督和绩效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绩效目标,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加强监督考核,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六)强化信息沟通。各乡镇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和突发事件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