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
情 况 的 报 告
驻马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粮食安全县长区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6〕10号)和《2016年度驻马店市粮食安全县长区长责任制考核评分工作方案》(驻粮安考核办〔2016〕6号)精神,我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将保障粮食安全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听取有关单位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均衡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在对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目标进行量化细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落实粮食、农业、财政、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化粮食生产、流通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的各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三)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粮食生产指导、粮食高新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大对农田水利、农业生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生产、流通能力。采取多种措施筹措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确保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积极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力量参与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我县粮食安全新模式。
二、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一)定量考核指标自评情况
定量考核指标共分为6大类考核内容、27项考核指标,细化为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共计100分。通过组织各职能部门自评,我县量化指标得分90.5分。具体情况如下:
1.耕地保有量4.0分
自评打分:4.0
打分依据:《西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789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67186公顷。根据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2015年底全县耕地面积为79652.75公顷(119.48万亩),全县基本农田上图面积67233.05公顷(100.8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保护指标。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分
自评打分:3.0
打分依据:2016年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全县耕地保有量79260公顷(118.89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320公顷(100.98万亩)指标要求,全面完成划定工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67371.99(101.06万亩),达到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3.编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划或方案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编制有《西平县耕地质量建设规划(2015-2020)》。
4.安排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1.5分
自评打分:0
5.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1.2分
自评打分:1.2
打分依据:在县农业局设立有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在全县建立了1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编制有《2015-2016年度西平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6.安排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资金0.8分
自评打分:0
7.提升耕地质量等级3.0分
自评打分:3.0
打分依据:耕地质量等级与上年相比有较明显提升(详见《2015-2016年度西平县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报告)。
8.主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2.5分
自评打分:2.5
打分依据:主导品种突出,主推技术得到应用,主导品种占95.2%,主推技术综合到位率98.8%。
9.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2.5分
自评打分:2.5
打分依据:市下达西平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9%,我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
10.粮食种植面积3.0分
自评打分:3.0
打分依据:西平县2011年至2015年粮食播种面积分别为133151公倾、134169公倾、135046公倾、137861公倾、138471公倾,前五年平均面积为135739.6公倾,2016年粮食种植面积140912公倾,高于前五年平均水平。
11.粮食总产量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西平县2011年至2015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866745吨、888296吨、898848吨、923335吨、959102吨,前五年平均总产为907211.2吨,2016年粮食总产量938800吨,高于前五年平均水平。
12.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5.0分
自评打分:5.0
打分依据:县财政拨付资金建设西平县粮食核心区二郎区域站粮种仓库、种子储备库、粮油质量安全等项目。
13.高标准农田建设5.0分
自评打分:5.0
打分依据:《西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789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67186公顷。根据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2015年底全县耕地面积为79652.75公顷(119.48万亩),全县基本农田上图面积67233.05公顷(100.8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保护指标。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2016年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全县耕地保有量79260公顷(118.89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320公顷(100.98万亩)指标要求,全面完成划定工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67371.99(101.06万亩),达到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14.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根据西政文〔2016〕123号文件,农田水利建设有动员部署,明确部门分工;西政办〔2015〕36号和西水字〔2015〕97号明确并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按照豫财农〔2016〕186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约束激励机制。
15.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1.8分
自评打分:1.8
打分依据:县政府和政府办制定出台了西政文〔2012〕106号和西政办〔2016〕12号文件,加大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西办〔2016〕45号及时足额落实地方投入;西农整〔2016〕1号,对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进行整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西政办〔2015〕36号和西政文〔2016〕123号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关金融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做出了明确规定;西水字〔2015〕97号对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16.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1.7分
自评打分:1.7
打分依据:按时完成了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目标(详见《西平县2016年农田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稳定提高详见《西平县2016年农田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17.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没有出现虚报补贴面积,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情况,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我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1682.76万元(驻财预〔2015〕906号),核定每亩补贴115. 70元,全县补贴资金116818505.07元。补贴资金于6月20日以前由县财政局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 向农民及时足额兑付。
18.出台粮食相关补贴发放制度办法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为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县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西平县农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农业补贴面积、标准等政策进行宣传和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农业局、财政局均设立了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19.县区财政从县区级预算直接安排粮食补贴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县财政从县级财政资金中直接安排粮食补贴资金。2015年县级财政安排新增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34万元,2016年县级财政安排新增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45万元。
20.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种粮大户及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数量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县财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西财金〔2015〕7号)。
21.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资金规模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县财政拨付有支持区域站建设配套资金(西财金〔2015〕9号)。
2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考核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西平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西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完成了年度培育任务。
23.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严防出现农民“卖粮难”,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3.0分
自评打分:3.0
打分依据: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粮食收购和质价政策,让农民卖“明白粮”;出台鼓励企业收购超标小麦的政策措施,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成立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场监管小组,对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24.根据粮食生产布局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在《驻马店日报》和大河网、驻马店网上公布了托市收购库点;收购库点遍布全县各乡镇,方便群众售粮,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现象;收购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为售粮农民提供便民服务(详见《西粮信息》(第19期)。
25.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贷款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按照农发行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程序,主动协调农发行安排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满足企业收购需要。县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增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职责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西发改财贸〔2015〕138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满足企业收购需要,没有出现因政策性收购资金不及时到位出现“打白条”或农民“卖粮难”现象;没有出现企业挤占挪用政策性收购资金现象。
26.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对因特殊情况出现区域性“卖粮难”的,能够及时出台调控政策、组织资金收购,并落实风险补偿措施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自主收购粮食企业的扶持力度,从县农商银行为粮食企业协调贷款2780万元,支持企业自主收购。针对2016年我县小麦品质下降、不完善粒超标,市场收购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县财政局、粮食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实施2016年超标小麦收购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西财办商〔2016〕5号),鼓励引导粮食企业收购超标小麦。
27.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粮食储运需要3.0分
自评打分:0.5
打分依据:制定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方案。
28.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任务,“一符四无”粮油率达标3.0分
自评打分:0.5
打分依据:制定了与国家、省、市规划衔接的假设规划。县财政安排406万元用于西平金粒粮食购销集团下属11个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一符四无”粮油率达到95%以上。
29.宣传贯彻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措施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转发驻马店市粮食局《关于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印发《国家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到各粮油购销企业。同时按文件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购销企业的现有仓储物流设施、设备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装订成册备案。
30.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计划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省核定地方粮食储备库存数量6000吨。
31.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西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文〔2016〕12号),并就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责任做出承诺,县粮食局就落实地方储备粮管理签订责任书,有较完善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协调、保障机制。制定了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粮食检查方案,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亏库、坏粮事件。
32.制定和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制定了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本年度没有轮换任务和计划,本项自动得分。
33.制定并落实地方储备粮费用、利息和轮换价差补贴制度办法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县政府制定了《西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发改委、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新增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职责和补贴标准的通知》,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到位。
34.健全粮油供应网络,推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2.5分
自评打分:2.5
打分依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成立粮食应急保障建设领导小组,加大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投入,建立粮食应急粮源供应企业2个、粮食应急加工配送网点2个、粮食应急供应零售网点7个,没有出现脱销断供或区域性粮食价格波动现象;无军粮供应任务;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全部采取联网方式公开竞价交易。
35.制定县区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体系1.5分
自评打分:1.5
打分依据:制定印发了《西平县粮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按驻粮文〔2016〕123号)要求建立了应急供应网络;出台了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培训和演练。
36.落实大中城市成品粮储备要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0.5分
自评打分:0
37.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与漯河、舞刚、上蔡、遂平建立联运机制,同时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制定联运机制工作方案;成立组织,三方监管,夏秋季粮食收购期间同步开展收购检查;对售粮农民举报“卖粮难”问题,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8.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有效投放市场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成立了“出库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出库难”监管,没有出现上述问题,本项自动得分。向各粮食收储企业转发了(驻粮文〔2016〕45号)文件,严格要求各粮食收储企业认真执行政策性粮食出库规定,对政策性粮食出库建档备案。
39.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增强粮食区域调控能力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制定转发了省、市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完成了检查方案规定的工作任务,对检查发现中的问题和隐患逐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的。
40.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稳定统计人员队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县粮食局设立调控统计股履行粮食统计职能(按规定组织培训、提供经费保障);指导督促辖区内入统对象建立统计台账,并按要求通过网络直报统计报表;按要求设立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指导调查户建立台账并按时收集调查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41.建立粮食价格监测点,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发布粮食市场信息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建立粮食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直报点的;督促指导直报点定期准确报送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分析材料;通过市信息平台按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
42.建立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粮食产业,培育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3.0分
自评打分:3.0
打分依据:西平宏达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西平益民面粉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国有控股企业,引入国有资本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制定有对发展粮食产业的有关扶持政策。立足当地实际,通过外引内联发展特色粮食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粮食产业实力。
43.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西平县农业局制定了《西平县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作物重金属协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西农〔2016〕76号),下发各乡镇。
44.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监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我县开展了耕地土壤质量监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有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落实。
45.耕地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制定了西平县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作物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
46.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我县没有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任务,本项自动得分。
47.落实地方政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2.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转发了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没有发现违规问题。制定了《西平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48.开展收获粮食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经营1.0分
自评打分:0.8
打分依据:完成收获粮食的食品安全监测样品数量达到了国家和省计划样品数量(省计划样品数量9个、完成22个);开展了粮油质量调查工作(见调查报告);制定了《粮食食品安全工作实话方案》,加强原粮真菌毒素等污染监控,督促粮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仓储出入库检验,未发现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49.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建设;配备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执法装备,保障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经费1.5分
自评打分:0
50.开展库存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妥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粮食1.5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完成市下达的库存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任务,与中储粮直属库监管办、农发行联合对政策性粮食质量进行检测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落实整改。
51.上级财政积极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主产区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县财政积极安排保障资金867万元,比上年796万元增长8.9%。
52.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为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确保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53.稳定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农业和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行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4.0分
自评打分:2.0
打分依据:农业和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的得1分;行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54.建立粮食安全县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考评细则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成立了西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西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西粮安考核办〔2016〕1号),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并将日常监督考核情况及时向市考核工作组报送信息。
55.落实县区农业、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0分
自评打分:1.0
打分依据:在县粮食局设立了监督检查股,成立有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划拨有专项资金,配备有执法装备,责任追究机制健全。
(二)定性考核指标自评情况。
定性考核指标共有4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各项合计8分。自查得分6分,具体情况如下:
1.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2分
自评打分:2分
打分依据:县财政局制定了《西平县2015年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西财金〔2015〕7号)。
2.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2分
自评打分:1.0分
打分依据:与销区签订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3.扩大“放心粮油”覆盖面2分
自评打分:1分
打分依据:制定了《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4.有效减少流通环节粮食损失,推进粮食流通节粮减损2分
自评打分:2分
打分依据:制定出台了《西平县2016年全县粮食行业节粮减损反对浪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
三、2016年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粮食局被并入县发改委,没有单独设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流通调控的管理职能有所弱化。
(二)受编制、经费和技术力量制约,没有设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专业技术机构,给粮食质量监管造成一定困难。
(三)县财政资金困难,在粮食生产、流通方面投入不足,影响了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有关整改措施
(一)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充实粮食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技术力量。
(二)设法筹措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投入力度,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工作措施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按上级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五、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加强对各县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协调指导,提高县区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各县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考核长效机制,把工作做在平时,避免年终突击考核,给工作造成被动。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