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扶贫办:
2015年12月,我县申报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数为1426户,5158人。2016年11月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核准上报“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补充通知》要求,通过层层会议动员、逐人逐户宣传、政策解读、征求贫困户意愿等方式,根据各乡镇上报及我县实际情况,我县核实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
一、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在问题:
(一)对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深、不透,理解存在误差。《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实施方案》(豫发 〔2016〕27号)明确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我县属于浅山丘陵区,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搬迁条件。
(二)部分群众没有易地扶贫搬迁需求。各乡镇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到贫困户家庭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精神,动员、鼓励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经入村逐户逐人调查走访,除了部分在县城租房、家中耕地很少的贫困户愿意搬迁外,大部分贫困户对历代居住的地方有深厚的感情,故土难移,不愿意搬迁。根据群众反馈情况,大部分群众对实施搬迁没有积极性,认为实施搬迁后会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二、通过实施其他脱贫方式基本能完成脱贫任务。我县出台了《西平县2016年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易地搬迁以外的其他脱贫方式基本能完成脱贫任务。一是强化住房保障,将现有危房贫困户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二是强化养老保障,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伤残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集中供养。三是强化就业保障,对文化水平低、家庭负担重的贫困人员,就近安排加入农业合作社就业;对有文化基础和普通技能的贫困人口,安排在产业聚集区就业;对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长的贫困人员,优先安排到县城或者乡镇公益岗位就业。
特此报告。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