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7年“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县环境空气质量,2017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和部署,科学谋划、广泛宣传、攻坚克难、合力推进,扎实有效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积极性,县政府决定对柏城办事处等9个先进单位单位和张锴等4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为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一步改善西平县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四个西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7年4月17日
附 件
2017年“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9个)
柏城办事处 公安局 安监局 工商质监局 环保局
综合执法局 教体局 气象局 广播电视台
二、先进个人(41人)
张 锴 刘华伟 胡亚东 白战伟 刘浩男 刘大栓
冯建党 郭燕玲 洪大华 郑海平 梁 广 杨 桦
毛 飞 胡 琦 栗宏伟 张富超 王利涛 武献峰
文向阳 王亚楠 夏 磊 张 博 陈宏博 孙建军
焦华刚 海广伟 王邵鹏 刘 欢 杨水泉 张余良
代改成 吕耀红 杨志磊 杨 涛 莫 莉 桂 娉
郑富奎 刘浩楠 李长青 李二虎 魏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