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管保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 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孙彦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改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俊峰 县目标办主任
邵 伟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广有 县发改委主任
李 婕 县财政局局长
张汉语 县环保局局长
姬凤群 县住建局局长
曹富祥 县科工委主任
蔡新亭 县交通局局长
陈富礼 县国土局局长
钱 青 县农办主任
刘淑兰 县商务局局长
李德鸿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赵东宏 县教体局局长
李松林 县林业局局长
宋建德 县畜牧局局长
孙书军 县公安局政委
焦国树 县气象局局长
张随显 县电业公司总经理
李万祥 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
陈 龙 柏城办事处主任
于 杰 柏亭办事处主任
胡 啸 柏苑办事处主任
陈义德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耿新玉 中石化驻马店西平石油分公司经理
马中林 西平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推进我县《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全面完成我县《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文件记录、纪要印发、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编报和宣传报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张汉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研究议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形势任务、提出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