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西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全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蔡新亭 副县长
成 员:闫 力 县扶贫办主任
杨景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宪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改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淑兰 县商务局局长
李 婕 县财政局局长
王恒清 县人社局局长
任书芳 县交通局局长
刘卫松 县农业局局长
李 轩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赵春霞 县民政局局长
曹春源 县供销社主任
燕 伟 县邮政局局长
过鹏举 中国电信西平分公司总经理
门卫东 中国移动西平分公司总经理
康佳林 中国联通西平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刘淑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个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
负责向上级请示汇报相关材料,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陈述报告及把关审核、电子商务相关文件把关,并按程序送政府领导审阅,促进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在资金、土地、人才、物流等方面出台明确支持政策)文本把关,并按程序送领导审阅;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工作(包括智能办公系统、精准扶贫系统等建设运作情况、全县互联网+项目建设及“十三五”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
(二)县商务局:
负责项目总体工作,电商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情况,面向农村的商贸物流网络建设情况,电商平台建设情况,当地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整合发展的情况,“万村千乡”、商贸传统农村商品流通企业电商应用情况,全县电子交易额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办把关审核。
(三)县财政局:
负责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设立和划拔凭证出具。
(四)县农业局:
负责全县农业生产化情况,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县内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品牌、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合作社、农村生产企业、生产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网络销售情况,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五)县人社局:
负责西平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管理情况(包括面积、时间、资金投入、设备投入、企业入驻经营情况,重点突出孵化园的公益性,利用现有资源改造升级,非新建孵化园等方面);电子商务人员培训(针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5000人次以上;针对农村青年等电商创业提供市场化或者公益性的增值培训5000人以上),并按照中央有关培训办法管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人数和效果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六)工商质监局:
负责农村电子商务进市场秩序监管机制、规范电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七)县扶贫办:
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网站建在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数量和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培训的数量和比例;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的数量和增收效果等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八)县民政局:
负责县域内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审批情况及运作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九)县交通局:
负责全县交通网络情况,乡村公路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排名情况,农村客运情况,“十三五”公路建设规划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县供销社:
负责供销系统开展信息化改造、开展网销网购情况,供销物资配送情况,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一)县邮政局:
负责邮政、快递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排名情况,县级邮政仓储中心、乡镇布点、邮政快递收派件数量、邮政快递价格及配送农村快递情况,全县邮政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信息化改造、网销网购等情况,全县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和真实、完整的配送记录等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二)县电信公司:
负责全县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排名情况,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十三五”农村网络、通信等规划和投资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三)县移动公司:
负责全县移动电话、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排名情况,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十三五”农村网络、通信等规划和投资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
(十四)县联通公司:
负责全县移动电话、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排名情况,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十三五”农村网络、通信等规划和投资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
三、工作要求和时限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项目申报涉及的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负责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查,责任到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拖拉、推诿、不担当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问效问责,并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负责人将按执行力考核相关规定处理。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