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禁养区养殖场(户)进行清养关闭的
通 知
柏城街道办事处、柏亭街道办事处、柏苑街道办事处、谭店乡人民政府、专探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畜牧、环保部门牵头摸底排查,全县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共有273家,其中: 柏城街道办事处28家、柏亭街道办事处54家、柏苑街道办事处148家,谭店乡39家,专探乡4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西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有关规定,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牵头清养关闭。请你们按照列出的清单于2017年底前全部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
附件:西平县禁养区清养关闭养殖场名单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