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9日
西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按照《关于用好巡察成果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的通知》(西巡〔2017〕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各种形式的问题,建立健全防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水平;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全县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含居委会)(以下简称各被查单位)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时间界限为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收入管理情况。被查单位的经营收入(如将集体所有的房屋及运输设备出租、土地经营权承包等)、发包及上交收入(如发包集体的耕地、荒地、林地、山林、果园、水面、鱼塘等收取的承包费及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和其他收入(罚款收入、资产损失保险公司赔偿款净额等)是否及时入账,是否有坐收坐支、隐瞒截留、滞留、挤占、私分、挪用、拖欠收入现象,是否有账外账和“小金库”。
2.支出管理情况。财务支出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支出是否合理规范,是否有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虚列支出、套取或坐支现金,是否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大额资金支出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集体土地征用、经营权、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是否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要求及时公开财务支出信息。
3.资金管理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和农民应得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骗取、套取、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是否存在挪用集体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资产台账是否健全。集体房屋、设施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是否按要求进行评估确定价格;集体土地经营权承包、设施设备出租时,是否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公开招标。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先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然后进行公示。
5.资源管理情况。集体资源的租赁和承包,是否先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然后进行招投标。发包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人情承包、职权承包、合同长期不兑现问题。对改变农业用途的土地,征用土地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对开展经营性活动使用的集体土地,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收受贿赂、贪污集体资金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由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负责组织进行。2017年3月20日开始,5月2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10日)。各乡镇要组织各被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被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和规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重点检查(2017年4月11日—5月10日)。在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按全县统一要求,全面进行认真检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注重实效。重点检查被查单位在 “三资”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自查不力、拒绝检查等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巡查办。
(三)整改提高(2017年5月11日—5月20日)。各乡镇针对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要把专项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常态、长效化治理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工作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政府督办,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应的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很抓工作落实,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指导。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督促乡镇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工作不积极、行动缓慢、不认真组织开展治理的乡镇,要及时通报曝光。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对开展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乡镇和个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由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按时报送材料。2017年5月25日前,各乡镇要将检查治理工作报告及应上报的违规违纪突出问题,报送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196618 电子邮箱:xpcjjljc@163.com
附件:西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西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管保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改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婕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晓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群良 县审计局局长
刘卫松 县农业局局长
赵春霞 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李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