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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7]
 
关于印发西平县惠农贷贷款申请流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3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惠农贷贷款申请流程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西平县惠农贷贷款申请流程》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68

西平县惠农贷贷款申请流程

 

一、客户贷款申请

按照《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平县惠农扶贫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201733号)要求,申请贷款客户首先取得当地乡镇政府的推荐意见,然后向西平县扶贫办(以下简称县扶贫办)提出贷款申请,由西平县扶贫办和西平县财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财信担保公司)对客户进行共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考察、资产评估和必要的财务审计)。

二、推荐客户

县扶贫办、县财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对贷款客户审核通过后,向县邮政储蓄银行、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银行出具客户推荐函(明确审核意见),将客户推荐给合作银行。

三、查询征信及调查任务分配

合作银行收到推荐的客户资料后,受理岗根据获得的信息对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偿还能力作出初步判断,给出受理意见,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由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进行调查任务分配。合作银行信贷员对已授权查询人行征信系统的客户(含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查询征信系统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等级做出评级。

四、贷款调查

合作银行调查时,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主管岗安排2名信贷员进行实地调查。信贷员在调查过程中应重点核实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需要调查借款申请人贷款用途和经营项目,编制借款申请人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分析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编制客户调查表。合作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贷款同意与否、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主调和辅调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和调查报告的客观、完整、真实性承担同等责任。

五、担保条件落实

合作银行应首先落实县财政局拨付其行的保证金到位情况,确认县扶贫办、县财信担保公司出具的客户推荐函及西平县财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向其行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明确提供担保,落实各项担保条件。

六、贷款审查审批

客户调查后,应由营业机构主管审核通过,提交上级行进行审查审批。审查审批完成后,出具书面审批意见,明确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授信条件等内容,并于5个工作日内(含未审批贷款)反馈给县扶贫办和县财信担保公司。

七、合同签署

经审批同意贷款的借款客户,信贷员应及时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告知借款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贷款行签署相应合同,办妥相关手续。借款合同必须本人签署,不得代签,如7天内未签订上述合同,则需要重新申请业务。

八、贷款发放

对于完成合同、借据签署、保证金转入等相关手续的贷款,由合作银行出具《同意放款通知书》,予以放款。贷款发放的支付方式,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结算方式以及交易对象情况的不同,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和贷款人受托支付两种。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后应打印放款单一式叁份,贷款行留存贰份(记账岗留存一份、信贷员留存一份),县财信担保公司壹份。

九、贷款偿还

采用账户扣款的方式进行,由系统日终自动执行批量扣款,借款人应在每个还款日16时前将本期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中。

十、保证金代偿

逾期次日后,合作银行通知县财信担保公司进行联合催收。当贷款出现逾期超过规定的时间后,逾期本金、利息与罚息由县财政存入合作银行的保证金代偿,再由县财信担保公司向借款人追偿。

 

附件:西平县惠农贷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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