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0日
西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发〔2017〕6号)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铺开。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做好国家、省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继续抓好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的申报材料、年检及政府指定培训等清理工作;规范县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从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网上审批,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收费基金政策,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政策,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约束政府失信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6号),2017年年底,完善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相关职责划转到位,规定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四)全面推进价格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输配电价改革、重点水价改革工作为重点,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不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2017年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在价格监督检查等行政处罚事项中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公平规范。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监管,落实政府合同集体讨论前或者签约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合同履行情况督查制度和违约风险防范制度。
(七)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八)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2015〕81号)和《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西政办〔2016〕30号)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全县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执法事务多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政府工作部门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九)强化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严格落实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坚持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加强政府对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推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均衡发展。
(十)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指导工作,探索行政指导案卷立卷和评比标准,促进全县各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
(十一)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逐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政机关落实《西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西依法行政领办〔2016〕3号),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十二)建立“互联网+行政执法”。在县政府网站上建立行政执法栏目,并与省市法制网链接,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拓展服务渠道。
(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工作指导,重点引导执法部门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培育新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加强对已命名示范点进行全面升级打造和经验推广。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四)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政府法制机构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省、市试点基础上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培育打造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省、市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事前事中规范与事后监督追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八)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2017年年底前,各部门完成对我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九)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十)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加大专门监督力度,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健全完善、认真执行行政监察制度,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十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县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聘请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二十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三)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
(二十四)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6〕149号);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和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县委党校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
(二十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的合理配置,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全面开展工作;落实《河南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二十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县范围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二十八)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我省“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服务领域,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和终结移交制度。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九)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县政府及各部门全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部门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三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县政府要举办2期各部门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三十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县政府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的作用,将原西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西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扩充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推动机构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十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任务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全年至少要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政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十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部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督导落实责任,法制机构要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选好建强法制工作队伍。
(三十四)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依法行政推进体系。“一平台”即建立全县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明确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实现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成效实景化;“两抓手”即持续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刚一柔、刚柔并济,有效落实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要求,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一考核”即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本安排中所列工作将作为2017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