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妇幼保健工作五年发展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妇幼保健工作五年规划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7日
西平县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提高全县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证广大群众获得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16〕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 2020年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基础,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不断提高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参与评选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县政府对妇幼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妇幼健康事业的投入,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工作指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5/10万以下;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6‰以下;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孕产妇系统管理达90%以上;
(6)儿童保健管理达90%以上;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
(8)婚前检查率达85%以上;
(9)孕产妇HIV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
(10)孕妇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
(11)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县政府要重视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将其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注重优质服务中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核心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妇幼健康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促进全县妇幼保健与临床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二是全面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妇幼健康专业人才,拓宽招收大学毕业生进入妇幼卫生机构的政策路子,缓解妇幼技术人员短缺的困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助产机构要进一步规范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全县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推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
(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完善全县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八)全面实现任务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免费生育技术服务率工作指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妇幼健康民生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目标。
(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全面推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十)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宣传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妇幼健康服务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技术水平的重要举措。县卫计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多部门协作的领导机制,要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提供切实的组织保障。积极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认真评估,严格把关。县卫计委要把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向前发展的有利契机,查找不足,完善工作,创造条件,精心组织,认真评估,严格审核,促进妇幼整体工作上新台阶。在评估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打分,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助产机构要将示范工程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好每一个阶段每一环节的工作任务,力求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
(四)动态管理,建立机制。县卫计委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妇幼健康服务氛围,着力建设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全县妇幼保健事业长足发展。
五、保障措施
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导与考评,确保示范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解决示范工程创建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协调卫计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编办、妇联、教体局等部门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并以此次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查找问题,弥补不足,扎实推进妇幼整体工作上新台阶。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设备设施,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先进技术,改善服务环境,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三要对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妇幼保健机构,要尽快立项,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并投入使用。四要制定优惠政策,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同时做好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五要合理为全县妇幼保健机构核定编制,便于人才引进,及时入编,有效防控人才流失,进一步维护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稳定。六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妇女工作,推动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七要规范儿童教育管理,强化女童入学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附件:西平县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西平县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耀宇 县外侨办主任
王小杰 县卫计委主任
成 员:焦文祥 县大项目办主任
杨连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爱萍 县文广新局党组副书记局
王玉洁 县教体局副局长
秦书盈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周军辉 县民政局副局长
于广远 县编办副主任
王 峰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 燕 县妇联会副主席
杨俊伟 县卫计委副主任
王翠萍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王小杰任办公室主任,杨俊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妇幼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妇幼健康基本项目服务工作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调查与信息收集,协调财政部门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协调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积极落实妇幼卫生基本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做好免费婚检及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出生婴儿缺陷率,做好全面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两禁止”监督管理。
(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和安排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妇幼健康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
(三)县编办: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合理为全县妇幼保健机构核定编制,便于人才引进,及时入编,有效防控人才流失,进一步维护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稳定。
(四)县人社局: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并落实引进人才措施,制定鼓励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到基层工作的相关政策。依法监督企业单位,严禁非法使用童工。掌握企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五)县民政局:积极落实妇幼卫生基本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规定的贫困救助工作。
(六)县文广新局:负责宣传有关婚检、孕检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七)县教体局: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儿童和青少年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协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查处非法托幼机构并进行取缔。
(八)县总工会: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督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保健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县妇联会: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结合我县实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保健的合法权益,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宣传和救助工作。
(十)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制定和落实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各项政策,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共同促进”的妇女儿童健康与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共同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