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类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西平县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3日
西平县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类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全国改薄办关于编制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的通知》(教基一〔2014〕1010号)和《西平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我县“全面改薄”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立足保基础、补短板的原则,重点保障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大班额问题,实现改造一所达标一所的目标。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项目学校53所,购置生活设施1835(张、台)、图书架152个、课桌凳12332套、教师用计算机718台、体音美设施2143(台、件),建学生用计算机室29个、科学实验室27个。
二、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原则。
1.“全面改薄”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布局调整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全面改薄”资金用于设备购置类的项目主要包括:
(1)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器材等教学设备;
(2)为宿舍、食堂(伙房)、水房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家具、设备,以及必要的校园安保设备等;
(3)购置适合中小学校用的图书、图书架;
(4)购置计算机、建学生用计算机室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信息化网络设备等。
3.专项资金必须集中使用,安排资金时不留缺口,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挤占、挪用和浪费。
(二)资金来源。
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购置类项目规划资金115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5.04万元。
(三)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设立资金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协议要求和拨款管理程序,先到县教体局改造薄弱学校办公室填写“项目资金审批表”,经审查无误并按程序签批后,县财政局直接把项目款拨付到供应商单位账户。同时,保留总造价10%的质量保证金。
三、项目管理
1.设备购置类项目由西平县教体局根据物品种类具体制定采购办法和技术参数。
2.设备购置类项目实施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责任追究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质量责任明确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规范履行签批手续,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3.县“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质量督查小组,经常对实施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帮助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项目完成时限。
设备购置类项目招投标后,供应商单位要抓紧时间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合同中招标需求的参数和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单位应认真整理好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提前三天向教体局、财政局写出验收申请,由教体局、财政局、业主、监督单位等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所有项目一经完成,必须立即组织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四)项目保修。
采购项目的保修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项目公示制度
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布“项目”的技术标准、实施方案、资金数量、项目进度等情况。设置专线举报电话,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396-2756001、2756088。
五、组织领导
西平县2016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由县“全面改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涉及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全面改薄”项目实行责任制,乡镇中心学校校长、项目学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全面改薄”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