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20〕30号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1日
西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效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促进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紧密型医疗健康集团(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打包支付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重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整体绩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增强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健康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工作,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有效利用医保基金,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减少病人外流,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更好地满足辖区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管办分开。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安排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完善保障政策,指导医共体合理设定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管办职责,落实医共体经营自主权,促进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
2.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发挥上联下带的作用,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进城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4.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构建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
(一)全面启动紧密型医共体。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布局和能力情况,组建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牵头的两个紧密型医疗健康集团:
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含柏城、柏亭社区服务中心、老王坡)、盆尧、五沟营、重渠、二郎、蔡寨、专探、杨庄、芦庙、出山、酒店卫生院及其辖区村卫生室建立医防协同、医卫服务功能齐备的紧密型医共体——西平县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以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与县妇幼保健院、谭店、权寨、师灵、嫘祖、人和、宋集、焦庄卫生院、柏苑社区服务中心及其辖区村卫生室建立中西医协同、中医药特色突出的紧密型医共体——西平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鼓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县医共体,支持其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第一名称不变,加挂“西平县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医院、西平县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XX医院”牌子。
(二)完善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对依据规范设置的村卫生所(室),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延伸服务,要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其设备、药品、耗材等联合采购和统一配送。医共体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三)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扎实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县级医院提质提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实施人才下沉、资源下沉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发挥医共体一体化管理优势,利用绩效和职称晋升的杠杆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县域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两下沉、双提升”,形成“成分输血”叠加“重建造血”效应。
(四) 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六大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实行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之间的相互对接,医学检验、医技检查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节约医疗成本,方便群众就医。
三、建立医疗卫生管理新体制
(一)组建方式。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设集团总院长1名、副总院长若干名,总院长、副总院长由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聘用,实行集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集团总院长为医共体唯一法定代表人,医共体内保留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和身份、经费渠道、工作职责、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不变。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正职和副职,按原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内设医共体理事会,作为集团的议事机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内重大决策,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实行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信息、绩效的统一管理。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置专人专岗负责集团内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医疗健康服务集团:负责集团医疗业务、资源调配、财务监管、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日常运营工作,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制定医共体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并具体推进落实。
县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内设机构,按照医共体章程开展工作,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规章制度,商议医共体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事宜。
牵头医院:发挥县域医疗中心和医共体龙头作用,负责牵头医疗业务、药械业务、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一体化运营管理,承担医共体的其他日常工作。
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伤残的诊疗康复及护理等服务,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承担医共体的其他工作。
村卫生室: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门诊,康复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承担健康签约服务工作的落实,协助突发卫生应急处置,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与考核。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协同联动、协作配合,形成激发运行活力、充实发展动力、提高服务效率的服务、管理、责任、利益、荣誉、命运共同体。
县医共体要与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疾病防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四、完善医疗健康运行新机制
(一)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医共体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卫健体委分别核定,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医共体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人员允许自主流动。创新实行“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的人员管理模式。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
(二)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医共体行政、人员、业务、财务、绩效、药械耗材、信息化建设统一运作。统一医疗健康集团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规范管理,降低成本。
(三)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近1-3年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县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预分额度中支出。县级医保部门定期加强对辖区医共体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同时,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不同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补偿,完善门诊统筹,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
(四)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以医共体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现统一账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五)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疗健康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使医保、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和患者形成利益共同体。
(六)完善财政投入政策。认真履行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要及时足额把上级各项医改补助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位,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按要求预拨部分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后发放。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截留、挪用、挤占和拖欠医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七)激发乡镇卫生院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结合工作条件、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
(八)巩固村卫生室阵地。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补助。按规定落实好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积极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逐步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缴费部分纳入其正常支出范围,县级财政予以补助。鼓励乡村医生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九)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开展医共体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费用增长调控机制,推广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
(十)强化医共体信息化运营管理。全面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设立医疗健康数据监管中心,统一采集和储存全县居民医疗健康服务和管理数据,推行一中心、一专网、一卡通。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以医疗健康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医共体之间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内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造数字化、智能化县域医共体管理模式。
(十一)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化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形式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紧急会诊等服务。依托“互联网+健康扶贫”系统,开发互联网医疗健康门户及移动端应用程序(APP),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服务,开展慢性病、母子健康和家庭医生签约等在线服务管理,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健康提醒等服务,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立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双向转诊、县级医院转诊上级医院的连续性服务制度,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切实增强患者的就医获得感。
(十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促进医共体更好地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完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病障碍等健康管理,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扎实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任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健康管理团队建设,做实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县域内参保人群的总发病率和就医成本。
(十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技术资源,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打造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实行“双处方”制,即:专家对慢性病患者开具的“长处方”和对签约对象的“健康处方”,筑牢健康“网底”。完善个人、财政、医保分担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实施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制度,强化首诊和转诊服务功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签约覆盖面,改善居民签约服务感受,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机制,让家庭医生成为健康“守门人”。
(十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制订医疗健康集团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服务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负责县域内医共体统筹规划、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协调解决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逐步形成精简高效、放管结合、权责一致的管理新模式。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体委,办公室主任由卫健体委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医共体建设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医共体内县管干部调配、任免和管理;县卫健体委牵头负责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县编办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并牵头负责落实编制备案制的相关规定;县财政局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和投入政策的落实;县人社局负责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医共体资产资金审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履职尽责,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
(三)加强宣传培训。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深化医改、医共体建设有关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改政策、惠民措施和典型经验,传递医改正能量,合理引导群众预期,提升群众的健康获得感,提高社会对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和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改革,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强化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备设施、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为医共体持续注入新动能。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医管委定期考核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县外转诊率、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 件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1 |
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意见 |
县卫健体委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部门配合 |
2 |
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 |
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体委、县财政局配合 |
3 |
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政策 |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健体委、县财政局配合 |
4 |
落实好各项财政补助政策 |
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体委配合 |
5 |
核定好医共体内人员编制 |
县编办牵头,县卫健体委配合 |
6 |
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
县卫健体委 |
7 |
对医共体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
县医保局牵头,县卫健体委、县财政局配合 |
8 |
医共体内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
县卫健体委牵头,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