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20〕11号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0年县人大、县政协交给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事实、有分析、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落实,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研究办理,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实行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科室和人员具体承办,建议和提案复文要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对县人大、县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由建议人和提案人参加的协商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建议和提案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办理事项,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接到承办件一个月内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在综合协办单位办理意见的基础上答复代表或委员,并抄送协办单位,协办单位不直接答复代表或提案人,答复文件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加盖公章。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由各承办单位分别办理、分别答复。
二、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联系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建议提案办理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代表或委员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虚心征求意见,了解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弄清问题的症结,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情况比较复杂、问题比较突出的建议提案,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办理落实,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同时,要积极上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态、进展、亮点及成效,扩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积极营造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县督查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也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工作进度。要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走访代表和委员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进办理工作。
三、坚持真抓实干,确保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和狠抓落实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工夫,进一步提高问题解决率、建议提案采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予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和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所有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同时,针对一些涉及部门多,职责不明确,无法统一交办的建议,由县督查局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办理(见附件1、2)。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复文须附县督查局印制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4)。
四、推动建章立制,强化督查考核
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核对、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积极配合县人大、县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县督查局要采取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电话催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事中督办与事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通报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批评,并把办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彰的依据。同时,在全年办理任务完成后,要自觉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兑现承诺,落实好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明确办理时限。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登记、及时研究。应由本单位承办的,明确专人办理;对承办单位有异议的,在交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督查局提出申请,并说明意见和理由。县督查局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单位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各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交,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办理。办理建议、提案的时限,一般规定为自交办会之日起三个月,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8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人大代表联络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及县督查局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办结。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复文要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同时抄送有关单位,政协提案答复电子文档需在政协提案建设平台上进行答复,每一个人大议案建议答复电子文档发送至县人大办邮箱(xpxrdb@163.com)。
二是规范填写表格。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只有一个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用附表3,建议或提案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用附表4。并于交办会后5日内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附件5)填写完整报送至县督查局101室。
三是提高面见率。承办单位要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面见率要达到100%。提建议人、提案人少于三人的,承办单位必须全部面见;超过三人的,承办单位最少要面见前三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四是注重总结提高。建议、提案办结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县督查局报告办理情况,并于9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一式3 份)和电子文档报县督查局邮箱(xpxdcs@126.com)。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主要经验和做法、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情况、所提问题解决或采纳情况及典型案例等。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
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二)
5.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局(委、办)
字〔 〕 号 签 发 人:
办理结果:
对 县 十 五 届 人 大 四 次 会 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人大代表联络科(3份),县督查局(1份),代表所在乡镇人大、政府(各1份)。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格式
局(委、办)
字〔 〕 号 签 发 人:
办理结果:
对 县 政 协 九 届 四 次 会 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1份),县督查局(1份),委员所在乡镇政府(各1份)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
建议或提案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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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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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程 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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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或提案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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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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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其中1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承办单位将代表、委员的“征求意见表”及时收回并报送到县督查局101室。 4.请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代表、委员的复文一同寄出。 |
注: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只有一个的用此表。
西平县督查局办公室制
附件4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二)
建议或提案 编 号 |
|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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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程 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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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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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或提案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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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 见 |
签名: |
||||||||
备 注 |
1.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其中1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承办单位将代表、委员的“征求意见表”及时收回并报送到县督查局101室。 4.请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代表、委员的复文一同寄出。 |
注:建议或提案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用此表。
西平县督查局制
附件5
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责任领导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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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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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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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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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责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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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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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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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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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建议或提案目录 |
承办科室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办理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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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5日内报送督查局(101房间)。 联系电话:6116717 邮箱:xpxdcs@126.com
西平县督查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