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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8]
 
西政办〔2018〕94号 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8-17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政文〔2018〕73号),经研究,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是长:管保臣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改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台台长

  黄广有 县发改委主任

  李是婕 县财政局局长

  张翼腾 县统计局局长

  成是员:张海涛 县教体局副局长

  谢是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晓宇 县统计局副局长

  于广远 县编办副主任

  肖保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玉玲 县人社局副局长

  温占营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海建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新远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春耕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新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胡俊成 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是飚 县文广新局副主任科员

  杨利军 县卫计委副主任

  彭建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武桂华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张翼腾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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