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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8]
 
西政办〔2018〕89号 关于公布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7-31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完善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制度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确保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8〕77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对县直相关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清理, 取消和调整后30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3658项(其中行政许可101项,行政处罚2776项,行政强制157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检查152项,行政确认74项,其他职权355项)。经县政府研究,各部门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杜绝在行政职权清单外“乱用权”现象发生。要以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牵引,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今后,凡因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调整或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转移行政职权等原因,需要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时,各部门各单位应于取消或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取消或调整情况及其依据,并报县政府审改办办理调整事宜。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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