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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8]
 
西政办〔2018〕72 关于印发西平县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6-08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平县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5日

  西平县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进一步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深入推进我县服务企业行动,现就加快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建立服务企业工作体系机制

1

  建立县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的重点企业一对一、优质中小微企业一对二联系服务机制。按照分工,每位县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每月深入联系企业调研1次,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

  各镇乡行政一把手要加强与其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及注册在其企业集中办公区内重点企业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和解决;对于集中办公区内有意向在我县投资的重点企业,各镇乡要派专人全程协助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推动其在我县投资项目尽快落地。

3

  建立县领导负责制。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含)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入县项目,依据县领导分工,统筹解决项目落地和入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对于符合我县功能定位的特殊优质产业项目,入县审批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的,由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审联批会议研究解决。

  二、全面打造政策比较优势,助推企业发展

1

  县内相关部门要加大上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助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包装项目,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大申报力度,全力争取国家和市级政策支持资金,帮助企业做优做强。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科工委

2

  研究出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重点加大对科技研发、会议会展、中小微企业发展以及传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打造政策比较优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科工委、县商务委

  三、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1

  一是加快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县内各审批单位能够入驻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的事项全部入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对入厅行政审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实施满意度评价制度,对评价结果按期进行通报并对社会发布,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有效避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促进行政审批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2.

  。行政审批部门要将 “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再压缩20%(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

  四、全面加强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

  一是积极协调县人力社保局给予本县重点企业需求的成熟型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落实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和特殊人才津贴政策,为高端人才引进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通过不断完善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活动,采取定向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实现供求双方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

  一是依据县内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促进金融资本向企业流动;二是探索设立“高精尖”产业引导基金,采用市场化手段,促进高成长性、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积极为县内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每年召开1次(含)以上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会。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五、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1

  积极为县内中小企业免费提供政策辅导、投融资服务、创业指导、人才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财会服务和法律维权等8方面全方位、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每年开展7次(含)以上中小企业政策培训、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

  全面落实国家颁布的关于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六、全面提升园区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县内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将更多企业推荐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为企业解决资金需求。二是加快制定孵化器认定标准及支持政策,加快孵化器建设,为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展示、科技服务提供载体,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更多科技资源要素集聚提供平台支撑。

  责任单位:县科工委

  七、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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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切关注重点企业人才公租房实际需求,按照就近配套的原则,继续扩大人才公租房建设规模,加强人才公租房监督、管理,满足县内重点产业功能区和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一是依据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工作人员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在怀子女入学问题,同时,尽全力满足重点企业高管及高级技术人才在怀子女入园需求,进一步提升其子女教育保障能力;二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协调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县内重点企业培养定向人才。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

  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区内公交线路,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每年结合产业集聚区实际需求,适时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全面塑造企业家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社会影响力

  积极推荐县内优秀企业家参与省、市、县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优先吸纳具有战略头脑和全局观念的优秀企业家参政议政,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融入到全县整体发展中。

  责任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

  九、加强对服务企业领导

  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服务首席员,要做到人员、制度机制落实到位,每月主动深入企业调查、发现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由县督察室牵头,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负责,对服务企业的事项进行督导,建立服务企业成效考核机制。

  责任单位:县督察室、县服务企业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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