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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8]
 
西政办〔2018〕39号关于印发西平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16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确保2019年西平县建成区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建设标准。根据《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西平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0日

  西平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

  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确保2019年西平县建成区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建设标准,根据《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景点景观化、庭院花园化”的思路,不断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西平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和谐的园林生态城市。

  二、总体目标

  广泛开展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活动,大力提升城区及大环境的绿化水平。充分挖掘和利用城市自然资源、道路框架、文化遗产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采取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藤有机结合和屋顶、阳台、墙体多元进行的立体绿化模式,城市外围建设风景防护林带,营造大环境绿色屏障;城市中心区建造穿城水系风景绿带,并以干道路网为骨架,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等实行重点绿化改造,形成一街一景、一路一貌的绿色长廊;城市建成区建设森林公园、休闲广场、街头游园等景观绿地,打造园林精品,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游憩方便、健康宜居的绿色人居环境。确保到2019年,“创园”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级园林县城建设标准并通过命名。

  三、指标要求

  到2019年8月底,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均达到80%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城市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80%;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天数超过285天,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市主次干道路灯安装率、亮灯率分别达到95%、98%以上;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10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与宣传

  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5月31日

  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西平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时限,落实责任。

  2、召开动员会。为我县“创建”工作宣传发动、谋势造局。

  3、制定目标,进行任务分解。把创建工作细化、量化,限定时限分解到各单位完成。

  4、广泛宣传。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并在主要街道、显要位置、高大建筑、公交、出租车上悬挂张贴创建标语。

  第二阶段:目标落实

  时间:2018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取得实效。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动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创建准备

  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

  在做好申报材料、文字材料撰写、道路达标、卫星遥感航拍、专题片制作等工作的同时,徼请上级考核组对我县迎验工作进行调研初审,并根据整改意见,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工作,等待考核组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解放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全新的发展观,切实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成立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精干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明确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要大力开展经营城市理念教育,提高市民植绿护绿意识。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的目的意义、指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及时报道总体进展和典型经验,营造爱绿、知绿、建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把创建工作转化为市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管理,依法治绿。

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优先保障绿化用地,通过严格把关,确保城市绿化各项指标的有效落实。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小区建设、道路施工、住宅建设中,凡建设规划中绿化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新开工项目,规划、建设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建项目未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不予组织验收。发改、住建、园林绿化等承建部门要搞好衔接,把绿色图章制度纳入基建程序,认真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占绿地、损毁绿地和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切实保护好城市绿化成果。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并根据绿化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采取绿地认建认养等形式,引导广大市民参与绿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绿化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严格各项绿化收费标准,对政策规定收取的异地绿化费、绿化补偿费、绿地临时占用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要按规定足额收取,收取资金全部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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