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6日
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奋勇争先,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置原则
(一)坚持导向性。通过评选奖励,在全县树立一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先进典型。
(二)坚持全面性。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坚持向基层学校和特色学校倾斜。
(三)坚持公平性。推荐、考核、评审等环节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公平。
二、奖励对象
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校长、任课教师、教研员和优秀毕业生)。奖励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三、资金设置
县政府和县慈善总会(爱心募集的教育基金)统筹安排 200万元(各100万元)教育教学奖励专项资金。
四、奖项设置
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教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组等奖项,每学年奖励一次。
五、奖励办法
(一)高中阶段预设资金85万元,按普通高中培优工作先进奖、教学质量奖、特色办学先进学校奖、教学进步奖、特别贡献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团队奖、优秀学生奖分别进行奖励。
(二)初中阶段预设资金60万元,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先进单位奖、优秀高中生源巩固奖、优秀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单科教师奖、优秀学生奖分别进行奖励。
(三)小学阶段预设资金50万元,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先进单位奖、优秀校长奖、优秀班主任奖、优秀单科教师奖分别进行奖励。
(四)职业教育阶段预设奖金3万元,按对口升学奖、技能大赛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贡献奖等分别进行奖励。
(五)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阶段预设奖金2万元,用于奖励办学特色鲜明、保教质量突出的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表现突出的优秀班主任和教师。
六、组织实施
(一)为保证工作开展,成立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制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二)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以上所有奖项奖金主要用于一线教师、班主任、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挪作他用。
(四)本办法由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西平县县长教育教学质量奖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黄广有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杨耀宇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李世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吕建伟 县教育局局长
任书芳 县财政局局长
安宏伟 县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吕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