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白酒产业转型发展助推乡村振兴(2022-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豫酒振兴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推进酒业振兴的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3)》(豫酒文〔2021〕1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县白酒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县白酒产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品质提升、品牌塑造、营销创新”三大核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白酒业发展新趋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品质提升、品牌塑造、营销创新为核心工作,进一步改进工艺、提升质量,加大中高端产品研发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业、产品和品牌升级,切实提高豫坡酒、棠河酒的市场竞争力,建设中国嫘祖文化基地和全省重要白酒生产基地,着力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充分发挥现有产能,通过优化存量、提质增效,强化营销创新,以驻马店为根据地,实现驻马店区域市场全覆盖,向豫南、豫北区域市场辐射延展,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入库税收突破1000万元,本地白酒在我县市场份额提高30个百分点。重点培育河南豫坡集团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突破3.5亿元,培育河南棠河酒业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技改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1.提升生产装备。按照省市关于技术改造的相关政策要求,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推进酿酒产业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出酒率、贮酒能力及劳动生产率。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水平,推动西平白酒产业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大制曲、酿造、储存等工序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打造智能酿造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发改委)
2.提高产品品质。鼓励白酒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科研能力建设,白酒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在白酒生产工艺、白酒风味研究、白酒口感舒适度等方面开展攻关。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力量参与市场竞争,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3.实施绿色发展。加强白酒产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4.加大财税支持。鼓励白酒生产企业聚焦主业做强做大。以2021年白酒生产企业缴纳税收为基数,每年增加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按纳税大户政策奖励20万元;增加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纳税大户政策奖励50万元;增加100万元以上的,按纳税大户政策奖励7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扩大产能,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强链延链补链,推动融合发展。
5.做强酒业制造链。引导企业紧跟消费升级趋势与市场需求变化,顺应白酒时尚化、个性化、健康化消费趋势,建立多粮浓香型、酱意浓香型白酒为主的产品结构。积极探索白酒与果酒、发酵酒、洋酒等酒种的嫁接融合与工艺创新,拓宽产业幅。支持企业多途径探索研究酿造副产物循环、综合、梯次利用,生产生化产品、日化产品、饲料产品及食用菌。(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6.延伸发展关联行业。鼓励酒业企业参与机械装备、印刷包装、商贸物流等行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包装材料、彩色印刷、酒瓶酒具、酿造机械、灌装生产线等关联行业,提高相关产业在县内的配套率。(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商务局)
7.推进“酒+N”融合发展。倡导西平白酒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互相渗透。开发西平白酒旅游商品、纪念品。建设一批彰显西平酒文化的风情街区、主题公园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酒庄,策划一批“西平酒+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的精品旅游项目。打造西平白酒文旅体验窗口,讲好西平酒故事。支持酒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文广旅局)
8.规划建设原料种植基地,促进原料标准化种植,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支农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扩大农户种植规模,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等原料种植基地。符合条件的酒企在原材料收购、原料基地建设、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新设立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等方面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工信局)
(三)推动产品升级,打造系列产品。
9.推动核心产品增长,全力打造以豫坡“天地人和”、棠河“嫘祖酒之韵”为形象标杆的系列产品。深度挖掘品牌优势,加快新产品研发,借助酱意浓香重塑豫坡“天地人和”品牌形象,借助嫘祖文化重塑棠河“嫘祖酒之韵”品牌形象,助推西平酒业振兴和转型升级。鼓励豫坡酒业继续举办“种酒节”活动,棠河酒业继续举办“棠溪文化封藏节”活动,不断加大西平白酒产品销售推广力度,不断扩大西平白酒系列产品市场影响力,发挥战略协同效应,共同做大做强西平白酒产业。(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豫坡酒业、棠河酒业)
(四)加强人才储备,加大培训力度。
10.强化酿酒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梯队引育,打造满足市场竞争要求和匹配未来发展需求的人才孵化体系。以提升品质为目的,以培育酿酒师、品酒师为重点,建立专家教授针对性授课制度,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活动。加强酿酒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加强人才储备,培育、引进国家级评酒员、酿酒大师、省级白酒评委、省级酿造勾调技师、酿酒专业技工,县财政给予相应补贴。优化培训机制,分系统、分版块、多层次组织培训。围绕行业知识、企业文化、市场管理和业务技能等内容,开展内部培训、完成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营销团队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品牌,增强企业影响力。
11.规范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定《酱意浓香型白酒标准》《多粮浓香型白酒标准》等标准,推进酒类企业白酒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防伪追踪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开展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为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开展重塑酒业活动。大力推进“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我县酒业品牌在省内行界的地位。大力振兴豫坡、棠河等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名优品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科工信局)
1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积极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登记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新获得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知名商标品牌、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大力开拓市场,创新营销方式。
14.加大推介力度。组织酒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巡展,参加中国农洽会、中国(长沙)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等酒类专业大型展会。支持酒业企业在机场、高铁站等建设品牌形象展示店、广告牌。在县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优先安排时段、版面播出、刊登广告。对企业在开展广告宣传、参展参会、举办推介会、品鉴会等给予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财政局、文广旅局)
15.打牢基础市场。相关单位配合指导西平白酒企业在县域城乡范围内合理布局销售网点,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结合“品在西平”活动,深度开发乡村社区市场,村居牵头品西平美酒、讲西平故事、弘扬西平酒文化。积极鼓励引导西平白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村居基础设施,支持地方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
16.创新营销模式。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加快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建立,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探索跨界营销、旅游营销、体验式营销等新模式拓展消费市场;鼓励白酒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商深化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平县推进白酒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牵头制定、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豫坡、棠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酒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省豫酒发展资金支持政策,支持酒业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酒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三大改造项目纳入省先进制造业资金、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白酒酿造工艺研究和创新项目纳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创新融资方式,在符合商业银行授信政策前提下,扩大动产、不动产(窖池)、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范围,支持酒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优化发展环境。支持酒业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和溯源体系,开展基础性课题研究。鼓励举办高水平展会,参与全市重大宣传推介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我县2021年已经实施的可比照执行。强化土地、能源、物流、用工等要素保障,降低要素价格水平。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严肃查处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整顿规范白酒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利用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酒类专项维权活动,加大白酒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