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张新华水泥砖厂等12家企业
实施关闭的决定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小散乱污”环境违法企业整治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张新华水泥砖厂等12家企业实施关闭,具体要求如下:
张新华水泥砖厂等12家企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立即停业关闭并在十日内自行拆除所有设备。
县工商质监局按照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县电业局对未按要求关停的企业落实断电措施;县公安局、监察局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违法企业关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张新华水泥砖厂等12家关闭企业名单
2017年5月25日
附 件
张新华水泥砖厂等12家关闭企业名单
张新华水泥厂(谭店周范村)
二涛废旧轮胎加工点(谭店大武庄)
孙明浩石村加工厂(柏苑办事处道庄村委路西)
郝志文石材加工厂(柏苑办事处郝刘村委)
黄广安晒粪场(大赵东300米农田内)
白新华晒粪场(陈老庄北300米处)
无名晒粪场(于广齐晒粪场)(叶寨村南农田内)
崔红超鸡食槽厂(盆尧镇345国首路南)
潘凯歌小石材加工(盆尧镇345国道路南)
刘东升免烧砖砖厂(专探乡赵高庄村)
李长岭砂石场(西平县产业集聚区107国道东侧)
刘西卫砂石场(西平县产业集聚区107国道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