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刘正飞、苗方方等11人符合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11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费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2751652
附件:第三批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西平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