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做好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过排查核实工作,现将我单位实施的项目资产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确权依据
河南省农业厅《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组、村、乡(镇)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或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总社)。《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之第二十条:根据《物权法》和《意见》要求,要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项目确权情况
2021年西平金汇海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业项目,投入财政衔接资金520万元,在五沟营镇王阁村新建有机肥生产车间2030平方米、储存车间1505平方米、购置发酵设备2套。项目2022年10月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将资产移交给五沟营镇、人和乡、盆尧镇3个乡镇28个村,并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台帐,由西平金汇海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管护。接受资产的村级组织请遵照确权相关程序,将资产所有权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附件:
1.2021年西平金汇海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业项目资产移交清单
2.2021年西平金汇海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业项目村集体经济资产确权管护报表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