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完善补贴机制体制,切实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操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问题,有效预防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现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如下:
一、认真宣传国家购机补贴政策,耐心解答购机户咨询,做到宣传到位;
二、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三、严禁强行向购机户推荐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产品,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
四、不指定经销商,不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五、农机工作人员办理补贴手续时,应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不得故意刁难购机户、不得无故拖延办理补贴手续;
六、不收受购机户好处费,不收受企业和经销商好处费、推广费等费用;
七、不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八、不弄虚作假套购国家补贴资金,不借购机补贴便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和搭车收费;
九、在重大问题上集体决策,不搞一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聘请农机补贴监督员,并自觉接受财政与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西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