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工作制度
1、“五项制度”:
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补贴资金实行直补到卡支付制;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成效实行考核制。
2、“三个严禁”: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3、“八个不得”:
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4、“四个禁止”:
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
5、“十个不准”:
不准借补贴工作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以权谋私;不准违规操作,越权、越界审批;不准与定点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串通谋取私利,坑农害农;不准与生产企业串通,诱导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农机具;不准以任何理由不及时受理农民的购机申请;不准与经销商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准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不准向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农民的购机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搭车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西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