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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体育
 
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卫健体委 发布时间: 2024-06-28 浏览次数:

各位家长和同学:

  暑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县“双减”工作成果,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培训生态,现温馨提醒你们:

  一、树立正确学习方式。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要转变学习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不参加超前、超标学科培训,不多报、滥报课外培训项目。暑期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养成不依赖校外补课的良好学习习惯,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二、做好假期学习安排。

  按照“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当前全县有4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无线上培训机构。对各类“一对一”“上门服务”等隐形变异类非法培训,县“双减”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治理。请中小学生要做好假期学习安排,坚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培训。

  全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类别,分别由卫健体委、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等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管。希望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广大中小学生,选择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且已纳入资金监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并签订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四、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目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未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地下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此类培训机构未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金等必要条件,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安全事故,家长与学生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退费难”及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损害学生利益的问题发生,再次提醒各位学生,要远离非法培训机构,慎重缴纳培训费用,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神圣职责,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有偿补课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师德规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请同学们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发现在职教师存在有偿补课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接受有偿补课或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等行为,请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暑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396-2756098

  西平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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