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西平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建立城建档案,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信息,实现档案信息共享。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
(三)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职责。负责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负责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调工作;按照授权,负责无照商贩无证摊贩、散发张贴小广告、街头非法回收药品、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按照授权,负责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四)按照授权,负责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县城规划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授权,负责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的查处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
(六)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重点推进城市建筑物数据库建设。
(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虚拟仿真系统,强化城镇重点应用工程建设。负责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创建活动。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法制室、业务股、计财股和人事股;7个局直属单位:柏城大队、柏亭大队、柏苑大队、直属大队、路灯管理所、数字化服务中心和河道游园管理所;二个二级机构即西平城市园林处和西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第二部分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7619.6万元,支出总计7619.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1.92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76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19.6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7619.6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6万元,占34.18%;项目支出5015万元,占65.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04.6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61.9万元,上升49.4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5.93万元,占90.45%;社会保障和就业116.97万元,占4.5%;医疗卫生支出49.11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82.59万元,占3.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260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15.22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615.2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