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西平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管股。
下设西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1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42132.17万元,支出总计42132.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10.67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人员增加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213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28.17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30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42132.17元,其中:基本支出653.17万元,占1.6%;项目支出41479万元,占9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828.1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9.67万元,上张1.1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人员增加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82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71.89万元,占0.92%;医疗卫生支出7705.74万元,占98.44%;住房保障支出50.54万元,占0.6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65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55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3.2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项。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3526万元,城乡居民救助75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