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西平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职责,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监督管理和服务,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县场和中药材集贸县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内设20个股室,即办公室、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质量抽检监测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医疗机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知识产权保护股、人事教育监察股、财务股;局直属1个副科级单位,即综合执法大队;局属4个股级事业单位,即西平县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西平县消费者协会,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即西平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6个副科级乡镇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3644.32万元,支出总计3644.3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1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人员流失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364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43.32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3644.32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32万元,占99.97%;项目支出1万元,占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643.3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9.1万元,下降2.9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4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8.27万元,占79.55%;社会保障和就业333.76万元,占9.16%;医疗卫生支出197.22万元,占5.41%;住房保障支出214.07万元,占5.8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3643.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4.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5.95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989.2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6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