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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西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浏览次数:

2021年度西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民政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民政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概况

  • 西平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监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审核跨乡镇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有关婚姻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婚俗改革。

(七)组织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指导乡镇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并指导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落实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落实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民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民政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界限管理股)、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下设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慈善协会、地名办、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福利院、残疾人联合会等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民政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10531.58万元,支出总计10531.5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1.8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管理对象提标和人员变动以及业务内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53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02.44万元、基金收入113.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415.5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053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44万元,占9%; 项目支出9593.14万元,占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02.4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67.56万元,减幅11%。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0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927万元,占97.5%;医疗卫生支出37.6万元,占1.2%; 住房保障支出37.84万元,占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938.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5.5万元。

< >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3.6万元,支出113.6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51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2.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没有变动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35.4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我局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保障和艾滋病救助、临时救助、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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