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扶贫办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扶贫办概况
一、西平县扶贫办主要职责
西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科学编制全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精心开展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规划、计划实施和政策、措施、工作落实见效的督导考评;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扶贫实见的督导考评: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
(二) 扎实推进专项扶贫,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指导全县建设扶贫开发项目库,参与拟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发挥增收脱贫实效。
(三)协调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统筹协调县直行业部门落实扶贫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督促指导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县、乡、村及个人先进典型的选树及经验做法的推广工作;接受扶贫领域信访事项和监督举报,做好群众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整村推进、老区建设工作。
(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5个股室,即综合股、项目资金管理股、政策产业规划股、行业社会扶贫股、督导考评股。
第二部分
西平县扶贫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19997.4209万元,支出总计19997.420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1.3338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二是县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9997.4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59.4209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93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9997.4209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609万元,占1.4%;项目支出19717.36万元,占9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059.4209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46.3338万元,增加6.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059.4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34.7188万元,占99.86%;社会保障和就业11.5939万元,占0.06%;医疗卫生支出4.6173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8.4909万元,占0.0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280.06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1.5636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81.563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办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