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科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西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科工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概况
一、、西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是提出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发展建议,拟订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和科技工业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制定全县科技和工作信息化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负责全县工业、通讯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西平县科工信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科工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规划和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股、运行监测协调股、中小企业服务股、行业管理股、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下设信息中心、企业服务维权中心、科技开发中心、3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科工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431.44万元,支出总计431.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31.44万元,全部为财政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431.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1.44万元,占97.68%;项目支出10万元,占2.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31.4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3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科学技术类支出336.85万元,占78.08%;社会保障和就业57.67万元,占13.37%;医疗卫生支出6.41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30.51万元,占7.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2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48万元。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未参加出国培训、工作磋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未保留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外来人员接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2.4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