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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政策
 
西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2-28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西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王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西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27日

  西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到5月底前,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明确“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如何处置”,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险除患,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充电设施、建筑施工与工地、高层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加油站、商超、文化旅游娱乐、医疗卫生机构、“九小”场所、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大型群众性活动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兼顾其它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安全隐患和火灾、坍塌、爆炸、翻车等重大安全风险,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细化方案。各牵头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风险点,分别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明确县、乡镇(街道)排查整治责任,压实责任到岗到人,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细化方案要于3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紧盯要点。各专项方案要紧紧围绕安全隐患“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如何处置”等四个要点制定。“谁来查”。要明确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如何落实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如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化系统化确定检查主体。“查什么”。要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和典型事故教训,科学规范化制定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怎么查”。要细化规范排查方式方法,组织企业开展自查、乡镇(街道)村委(居委会)分级排查、联合检查和突击检查等,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抽查检查。“查出问题如何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单位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动态销号、闭环整改。

  3.闭环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督办”原则,动态管理、边检边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产整顿;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闭环整改。

  4.务求实效。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排查整治“既要管合法,也要管非法”;要综合运用“一案双罚”、定期通报、集中约谈、公开曝光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实行责任倒查,推动整治行动落实见效;要督促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举一反三,对新发生、新发现的隐患持续查改;要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经常性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复。

  5.强化问责。县安委办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加大通报、督办交办、提醒提示、警示约谈力度。对全国两会结束前发生的亡人事故一律由市安委办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坚持责任倒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排查整治不实,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彻查学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的乡村学校等各类风险隐患。1.聚焦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紧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相关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达标等。2.聚焦房屋建筑及施工安全,全面排查整治校舍建筑安全隐患。3.聚焦燃气安全使用排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闭阀装置,100%完成“瓶改管”工作。4.聚焦实验室(危化品)、校车、校园设施器材、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等安全,严格排险除患,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二)彻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民办机构)各类风险隐患。1.聚焦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2.重点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执行、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三)彻查充电设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链条各环节风险隐患。1.聚焦充电设施重点检查运营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安全责任管理等。2.持续加强对充电设施在建设程序、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现场管理、应急设施等方面的全面排查梳理。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四)彻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及工地各类风险隐患。1.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存在高大支模、大型基坑、地下暗挖、隧道施工的工程项目,聚焦施工人员集中的作业面、办公区、宿舍和食堂等重点部位,紧盯临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强化责任、制度、措施等落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防事故发生。2.聚焦工地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建筑工程工地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险;是否在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设置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塔吊司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3.聚焦办公区、员工宿舍等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门窗是否存在封堵问题,是否存在安装防盗窗问题;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是否排查梳理危险因素和制定防控措施等。(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五)彻查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安全风险隐患。1.紧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及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2.聚焦建筑年代较长、且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公共建筑,聚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防雷电装置、施工作业等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3.严格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违法作业等突出问题,全面解决高层建筑安全突出问题,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彻查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全链条各环节风险隐患。1.深入排查管道燃气、液化气企业、燃气用户安全等方面问题隐患,消除“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风险隐患。2.突出餐饮企业、“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以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对使用不合格燃气具、软管、调压阀、液化气瓶,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问题隐患全面整治。3.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倒装,违规使用过期、翻新钢瓶,违规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城管局)

  (七)彻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公路隐患排查整治等。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3.督促运输经营单位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查关键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不足等问题。4.聚焦旅游等超范围经营、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八)彻查加油站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聚焦油罐及其附件、加油机、油气管路、防爆电器、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员工是否熟练掌握灭火知识等。3.聚焦应急设备库物资、安全设施、防灭火系统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九)彻查商超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商场、超市安全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是否制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组织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2.聚焦是否存在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等现象,是否违规存在“多合一”现象等问题。(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十)彻查文化旅游娱乐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等级民宿)、娱乐场所、室内冰雪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兴业态、文化和旅游活动、文物保护等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消防设施状态是否正常等。2.重点检查游船、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停止运营。(牵头部门:县文广旅局)

  (十一)彻查医疗卫生体育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含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含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结防所、计生服务中心等)、预防接种门诊、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体育场馆、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等各类风险隐患。1.聚焦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演练,消防安全,各类库房安全,建筑施工场所安全、危化品安全、医疗污水、燃气安全风险隐患。2.采取有力举措整治违规违法行为,坚守医疗体育系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部门:县卫健体委)

  (十二)彻查“九小”场所安全隐患:聚焦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各类火灾隐患。1.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源、电源、气源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聚焦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演练,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等障碍物。3.聚焦是否违规住人、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十三)彻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资质证件、安全设施完好性、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调度,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3.严格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落实,严防高风险区域人员聚集风险,强化动火作业、检维修、试生产安全管控。4.落实“减人行动”硬措施,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开展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数量。5.对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违法违规问题。(牵头部门:县应急局)

  (十四)彻查工贸行业安全隐患:1.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自查自改七项措施(安全研判明重点、红色风险搞评估、重大隐患回头看、死角盲区大起底、外来外包统一查、危险作业严防控、一线人员再警示)。2.积极开展“四上门”服务(主体责任上门测评、安全研判上门指导、建设项目上门对接、挂牌隐患上门复查)。3.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2023年发现过重大隐患的企业、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及时邀请专家指导企业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县应急局)

  (十五)彻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隐患。1.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施审批许可。2.政府主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有正式文件明确主办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务院部门,并明确安全责任人。3.场所管理者是否保障活动场所、设施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符合安全规定,是否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4.承办方安全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安全实际和需要,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安全,配备充足专业保安人员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配齐配足安保设备、安检设备,严格限定人数,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5.公安机关是否周密部署安保力量,强化活动现场检查、安全监管,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牵头部门:业务主办部门)

  上述排查整治重点未尽事宜,由各牵头部门在专项方案中进行细化。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渔船、电力、能源、农机畜牧、水利、餐饮、住宿、大型农贸市场、粮食等其他各行业、各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安全防范水平的重要抓手。县级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分管县领导汇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机制建设。一是落实“检查+专家”机制。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抽调专业力量严格执法,成立专班跟进落实,积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彻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二是落实周调度机制。县安委会办公室做好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县直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公室每周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本辖区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跟踪督办整改情况以及工作信息等。三是落实会商研判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安委会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牵头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会商研判,精准分析形势,有针对性部署推进下步工作。四是落实总结提升机制。乡镇(街道)应急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统筹推进。要持续深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找准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加大排查力度,不留死角盲区,全面覆盖到各经营主体、社会单位。要提前谋划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县级实施方案印发后,要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有效措施,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效,为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好头、起好步。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安委会20个综合督导检查组,要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以及相关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抽查检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建立完善督导工作台账,持续跟踪督办整改,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参照落实,成立专项督导组,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群防群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新年伊始、复工复产、全国两会等关键期安全防范,科学研判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要重点关注春节期间停工停产企业,帮助监督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复产,坚决杜绝赶工期、赶进度、抢产量等引发事故。要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素养。要发挥媒体和信用的作用,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要大力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安全生产和火灾问题隐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请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统筹结合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每周三下午16:00点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见附件。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按照原方案要求另行报送)。

  联系电话:0396-2736121 联系人:张志方

  电子邮箱:ajj62597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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