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西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平县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西政办〔202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实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并通过合理性审查,按照以上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11项目标,细化了25条任务,并对任务进行分工,同时明确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8类27条问题清单,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了燃气管道占压全面清零、全面完成高层建筑居民用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排查、全面完成燃气管道检验等11项目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全面精准开展燃气管道设施排查、全面精准开展燃气管道检验、全面有序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25条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细化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同时利用国家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改造的政策机遇,积极做好项目策划储备申报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三、《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在持续排查、全面整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专项治理期间要高标准达到十一项目标。
一是2024年4月底前,完成燃气中、低压管线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带病运行”管线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二是2024年5月底前,燃气管道占压全面清零,并建立动态排查清零机制。三是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层建筑居民用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排查,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领导,限时整改。四是2024年6月底前,合理确定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三高”区域并公示。五是2024年6月底前,对企业自有钢瓶逐个登记造册,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追溯系统建设,完成不合格钢瓶动态清零。六是2024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最小保护范围和最小控制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七是2024年7月底前,结合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西平县管道燃气资源化整合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实现“一城一企”。八是2024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气管道检验,检测率100%。九是2024年9月底前,西平县按照“1+N”模式完成瓶装液化石油企业整合。十是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358户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十一是2024年12月底,燃气生命线安全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基本建立。整体方案具体目标明确,时间节点清晰。
四、《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主要围绕十五个全面、四个严格、五个提升进行开展,明确了全面开展新一轮排查工作、加快实施更新改造、严格管控第三方施工、规范燃气场站管理等。主要任务为:
(一)全面精准开展燃气管道设施排查;
(二)全面精准开展燃气管道检验;
(三)全面有序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四)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控;
(五)全面实施“问题厂站”设施改造升级;
(六)全面规范燃气场站和管网管理;
(七)全面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
(八)全面从严管控第三方施工;
(九)全面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
(十)全面推进瓶装液化石油企业规模化整合;
(十一)全面开展餐饮企业用气环境专项治理;
(十二)全面规范燃气经营市场;
(十三)全面开展燃气质量专项整治;
(十四)全面严厉打击“黑气”;
(十五)全面规范液化石油气配送;
(十六)严格燃气市场准入;
(十七)严格特许经营评估结果运用;
(十八)严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
(十九)严格灶、管、阀等燃气具及配件质量监管;
(二十)提升审批效能;
(二十一)提升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二十二)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
(二十三)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服务能力;
(二十四)提升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效果;
(二十五)高层建筑居民用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排查。
相关链接: 西政办【2024】9号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