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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公益林管理办法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12-29 浏览次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日,省长王凯签署第216号省政府令,《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加强公益林保护,规范公益林管理,保障林业发展。

  什么是公益林?《办法》明确,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标准划定的森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区划落界省级以上公益林259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900万亩,省级公益林69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涉及全省16个省辖市,85个县级实施单位,补偿资金惠及林农群众10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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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4月,省林业局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6.09%,森林蓄积量达到22269万立方米,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湿地保护率达到53.21%,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05%。今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河南省开封市榜上有名,至此我省已有17个市(示范区)获此殊荣。

  那么,未来河南省公益林将如何发展?公益林管理有啥标准和要求?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又如何体现?一起来看看——

公益林管理职权咋划分?

县级以上政府主导,各部门分级负责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公益林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公安、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益林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在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哪些森林可以区划为省级公益林?

按照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区划界定,共包含七大类

  “我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全省规模以上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重要水库周围、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改善环境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全省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

  针对省级公益林主要区划范围,《办法》给出了明确规定,省级公益林应当在国家级公益林区域之外,按照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进行区划界定。

  省级公益林主要区划范围包括以下七大类:

  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干流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10公里、汇水区内河流两侧的森林,支流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5公里、汇水区内河流两侧的森林;

  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包括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自河道管理范围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的集中连片森林,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森林;

  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以外,自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的集中连片森林,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范围内的森林;

  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坡度在25°以上的山区林地和黄河故道区连片面积在10公顷以上且起防护作用的森林;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及国有林场的森林;

  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森林;

  义务植树基地、纪念林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特别保护的森林。

  需要注意的是,凡符合多条区划界定标准的区块,需按照以上顺序区划界定,不得重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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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公益林标志牌

  针对权属责任问题,《办法》明确,权属为国有的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为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权属为集体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为集体经济组织;权属为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责任主体为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对无管护能力、自愿委托管护或者拒不履行管护责任的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护,代为履行管护责任。

  同时,县级人民政府需在公益林区域周边明显位置设立标牌,标明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权属、管护责任人和保护要求、监管单位、监管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公益林标志牌。

  公益林的树木可以砍伐吗?《办法》给出了明确答案,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办法》还提出,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即国家级公益林由中央财政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偿,省级公益林由省财政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林保护管理绩效和生态功能高低,在中央和省级补偿之外,实行差异化补偿。对保护等级高、中龄以上、林相好、林分健康的公益林适当增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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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

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发展林业碳汇产业

  据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包括森林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其中,森林经营性碳汇针对的是现有森林,通过森林经营手段促进林木生长,增加碳汇。

  如何提升公益林质量和碳汇生产空间?《办法》提出,通过加强公益林管护、科学抚育经营,减少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危害,提高现有公益林质量和碳汇能力。通过植树造林,增加公益林新增面积,逐步优化公益林林种、树种结构,推广高效固碳树种,提升公益林碳汇生产空间和固碳能力。

  针对林业碳汇市场交易方面,《办法》明确,公益林占比较重的市级人民政府可探索培育林业碳汇交易市场主体,通过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或者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健全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开发监管及监测计量等机制,提升林业碳汇市场交易能力。

  林业碳汇金融产业如何发展?《办法》提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可开发碳融资、碳保险、碳基金、碳证券等林业碳汇相关金融创新产品,创新林业碳汇产业贷款程序,提高林业碳汇产业金融服务水平,进而增加林业碳汇产业发展资金投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在我省实施18年来,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公益林对维护全省国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益林区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山青水绿,空气清新,林农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为建设美丽河南、实现生态强省战略做出了巨大贡献。”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张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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