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0〕24号)文件。
二、起草过程
基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共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的工作要求,起草本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经向县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县妇联等16个单位征求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三、县域情况
据统计我县2019年至2021年共出生1.8万多名婴儿。并且部分生育家庭为独生子女,我县人民群众对3岁以下婴幼儿接受家庭以外的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强烈。
四、工作目标
本实施意见以构建多形式,广参与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为目标,旨在引导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符合婴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照护服务。
相关链接:西政办【2021】26号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