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21〕1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应省政府明确取消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含直接取消3项、取消许可改为备案1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印发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21〕11号)要求,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文件。
二、《通知》印发的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内一流水平,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通知》的起草过程
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组成专门班子全面启动《通知》起草工作。在实地调研、借鉴外市县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县政府在进一步吸收采纳、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通知》。
四、《通知》印发的主要内容
(一)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继续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审批。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制定承接措施,明确承办科室、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内容,确保审批工作无缝衔接。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二)优化事项审批流程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5个工作日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更新办事指南。对承接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规定编制行使权利流程图,完成人员培训,及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各部门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公布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切实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与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 6月 16日
链接: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