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西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近日,县政府印发了《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开展人口普查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决定在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开展人口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同时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普查的对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西平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西平县、现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西平县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西平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四、普查方式和内容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普查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五、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查准人口
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六、普查获取的资料不会被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在普查员入户登记普查信息时请提供家庭所有户口本,以便普查员准确界定本户应登记人口。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八、这次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
尽可能获取更为详实的信息,尽可能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尽可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负担,是我们不断的追求。在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九、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数据质量,县政府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县政府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是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通过科学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培训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加强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进而配合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
十、人口普查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也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广大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按时完成全县的普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