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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2-04 浏览次数:

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加强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西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印发的背景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湖北武汉暴发流行,并向全国蔓延扩散趋势,我县面临疫情输入的风险,国家层面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履行政府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体领导职责和部门工作职责,参照国家、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形成《西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印发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会议精神,“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要重视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减少传染病的危害。

三、《预案》的起草过程

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县公共卫生突发应急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组成专门班子全面启动《预案》修订工作。在各业务单位参与下、参照、借鉴上级及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卫健体委在进一步吸收采纳、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预案》。

四、《预案》印发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现状与趋势、适用范围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三部分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事件分级预警、报告;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明确响应级别、处置措施及终止;第五部分善后处理,明确了奖励与责任追究、 抚恤、补助和补偿等事项;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人、财、物及社会层面的保障;第七、八部分监督管理和预案管理与更新,为预案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预案》的政策亮点

(一)多渠道开展“好差评”评价。通过线上线下、扫描二维码、政务服务网、问卷调查、电子邮箱、政务服务热线等评价渠道和方式,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政务服务进行“好差评”。以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为评价标尺,我县将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办法,统一规定评价标准,重点评价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以及各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二)建立“好差评”评价收集反馈整改全流程工作机制。“好差评”通报制度,以及“差评”整改纠正机制,总结“好差评”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改进,促进“好差评”制度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

(三)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改进服务的内生动力。

相关链接:西政〔2020〕1号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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