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西平县柏城商场片区商住综合体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此区域内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此间,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合理、合法相关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映
将意见信寄入西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安置事务中心,地址:西平县南大街第二人民医院南侧,邮编463900。
二、通过现场方式反映
现场接待地点:
1、西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安置事务中心201室,电话:0396-6229556;13507660578(张)。
2、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县教育局东侧二楼),电话:17633831158,13839683191(宋)。
反馈意见的群众,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同时留存本人联系方式。
附件:西平县柏城商场片区商住综合体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