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意见(西脱贫组〔2021〕61号)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市级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先进奖励资金安排使用建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下达我县的市级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先进奖励资金140万元(驻财预〔2021〕324号),专项用于市政府表彰的我县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先进单位。现将此批资金分配下达你单位,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市级资金,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
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先进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金规模 |
本次分配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文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西平县市级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先进奖励资金项目 |
140 |
140 |
市级资金 |
驻财预〔2021〕 324号 |
监督电话:1.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2.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3.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 4.县财政局0396-6158769
5.县乡村振兴局0396-2751711
西平县财政局 西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