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西平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会议纪要
西脱贫组纪〔2020〕6号
(2020年11月2日)
2020年11月2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关于建立西平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审定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书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聂晓光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全喜,县委副书记管保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赵海波出席会议。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县脱贫办产业项目资金组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人关于建立西平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情况汇报。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经行业部门论证后共入库11类372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9681.1218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91个17301.544万元,就业扶贫项目5个813.439万元,公益岗位项目2个3470.2612万元,教育扶贫项目2个880万元,健康扶贫项目5个3429.054万元,金融扶贫项目3个3022.5436万元,生活条件改善46个3855.89万元(其中安全饮水项目35个3169.85万元,厨房厕所等改造项目11个786.04万元),综合性保障项目4个7503.07万元,村基础设施项目108个8834.82万元,村公共服务项目4个89.5万元,工作经费类项目2个381万元。
会议指出,西平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建设是实现脱贫效果长期稳定有效,确保扶贫资金规范管理、扶贫专项资金与项目建设对接精准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2021年县级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四个不摘”和防止返贫新致贫工作精神,一是流程不变。按照“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审定”的流程规范;二是规模合理。项目库资金规模要与我县财力状况和脱贫攻坚实际需求相匹配,规模不得低于2020年下达到我县的各级(包括县本级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体上按照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增幅30%谋划;三杜绝省项目库建设负面清单入库;四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谋划项目,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确保出库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占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50%比例不变。五是管理资产。明确产权归属、资产维护管理,资产收益要有成效,坚决杜绝扶贫资产闲置浪费。
会议研究了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审核了入库项目,并明确了今后凡动态调整入库项目必须按照豫扶贫办〔2018〕156《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行。
会议认为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库建设方向紧跟国家、省、市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变化,项目对象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新致贫,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扶贫项目、提升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设施项目、边缘易致贫人口需要落实政策的相关政策,予以审定,同意按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公告。
与会领导:聂晓光 李全喜 管保臣 张 鹏 赵海波
与会人员:刘 哲 李 婕 李文生 刘志军 余其中